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

專利申請



申請專利如下:
     有了精心設計的產品、或有構思(不須有產品)時,你必須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,取得專利權後,始能禁止別人製造、販賣,而得以控制產品市場、約束他人;





專利資料檢索網址:


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地址:台北市辛亥路21853
專利服務台:(02)2376-7607(02)2376-7608

2.委托坊間事務所申請.但事務所多到繁雜不及備載.代理人(<<<===按它)
輸入事務所名稱.代理人證號.事務所地址.代理人姓名.四選一;皆可看到在智產局有沒有登記.
依據我國現行專利法的規定,專利有下列三種:

*
發明專利:凡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高度創作,其期限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。 (審查時間約1年半以上)
*
 型專利:凡對於物品之形狀、構造或裝置之創作或改良,其期限自申請日起算十年屆滿。(審查時間約4個月
)
*
新式樣專利:凡對於物品之形狀、花紋、色彩或其結合,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,其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十二年屆滿。(審查時間約6-8個月)